校属各单位:
为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设立并实施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为做好公司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计划全国选派800名硕士研究生出国留学。选派类别包括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详情见http://www.csc.edu.cn/article/1113。
(二)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四)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五)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五)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六)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并有中外双方确定的学习计划。
三、资助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http://www.csc.edu.cn/article/1113(详情请见网址)
四、选拔办法
1. 请大家于2018年3月20日—2018年4月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 按照以下网址http://www.csc.edu.cn/article/1114中《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材料及说明》准备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有电子版和纸质版。将电子版材料于2018年3月28日17:00发送至duandora228@hotmail.com, 将所有纸质版材料于2018年3月28日17:00前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公室J1515。
联系人:段延芳联系方式:0717-639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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