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近来,学校部分单位在职工考勤工作中,时常出现迟报、漏报或不报等现象,直接影响了公司教职工工资的顺利发放。为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规范职工考勤制度,现对公司考勤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各单位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将本单位每月考勤情况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考勤表须在每月30日之前上报学校人事处,逾期未报而导致本单位人员档案工资无法按期发放的,将追究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勤记录必须真实准确,若上报的考勤情况有误而导致人员档案工资误发的,误发数额从本单位人员经费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