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7月起,按照宜昌市地方税务局的要求,公司横向科研项目开始全面使用网络发票。为了进一步加强科研发票的管理,现决定对预借的科研项目发票进行清理。
1、请各位科研项目负责人认真核对《科研项目预借发票明细表》,尽快督促经费到账。
2、2008年12月31日前预借的项目发票,若2010年10月15日前款项不能到账,请在此日期前项目负责人书面说明情况并提供付款单位通讯地址,由财务处发函询证。
3、2008年12月31日后预借的项目发票,若2010年10月31日前款项仍不能到账,请在此日期前将发票退回,若无法退回请项目负责人书面说明情况并提供付款单位通讯地址,由财务处发函询证。
4、未按上述2、3两条办理的项目负责人,财务处不再预借发票。
5、发票退回后需再次开具发票收款的,可按《ok138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科研项目预借发票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重新办理预借发票手续。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6392060 6392061
联系人:熊嫦华 余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