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加快骨干教师队伍国际化培养步伐,保证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的落实,现将举办第九期英语强化培训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教授、副教授(具备硕士学位)或博士,且年龄在45岁以下。
二、培训计划
培训总人数控制在30人左右,请各学院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推荐,选派1至2人参训。
三、课程安排及要求
1、培训方式为集中强化训练,授课教师由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教师担任。培训时间从2011年10月20日开始,连续培训8周,每周6学时,共计48学时。培训课程表及使用教材、报名表见附件。
2、培训费300元/人。各单位于10月20日上午12:00前在人事处培训及职称科办理报名手续,并凭财务处缴费收据领取听课证。
3、培训期间将严格考勤,缺课两次及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4、考试合格的校本部教师,其培训费由学校报销;缺课两次及以上或考试不合格的,培训费自理。
四、其它
培训结业证书作为教师出国研修的依据。
人事处
二0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下载附件1:第九期骨干教师英语强化训练班报名表
下载附件2:培训课程表及使用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