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2013至2014学年教学计划安排,现对本学年的寒假放假作如下安排:
一、本学年寒假时间为2014年1月18日至2月13日。下学期,员工于2014年2月15日报到、注册,2月17日开始上课;教职工于2014年2月14日报到,正式上班。
二、各部门、各学院在期末和假期要继续做好学科专业调整和干部换届的后续工作,并保持团队建设、科研工作、教学工作不断线,确保新学期按新的学院布局和新的组织机构正常运转。本学期末教学、管理任务未做完的相关教师、工作人员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方可休假,本学期任课教师必须完成员工考试成绩教务网登录工作后方可放假。
三、各部门、各学院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认真做好寒假期间的各项工作与活动;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切实加强假期的安全与稳定工作。放假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寒假期间的安全,让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健康、安全、祥和的假期。
四、各学院要按照学校总体安排做好期末和假期的各项员工教育与管理工作,重点开展安全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员工在寒假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遵纪守法,注意安全,并按时返校。对留校的员工,员工处(团委)、各学院及后勤集团等单位要妥善安排其学习与生活,并组织员工开展各种文体娱乐活动。
五、各单位、各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好寒假值班,并将值班人员名单于1月17日前报董事长办公室和保卫处。各单位、各部门管理人员放假离校,须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放假离校,须经分管校领导同意。
六、寒假期间,值班作息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