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管理办法精神及2015年第二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录取工作函,现就公司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人选推荐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身心健康。
2、须为公司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4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博士毕业后在公司工作1年以上。
4、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5、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二、选拔推荐办法
1、个人报名:符合条件者根据申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学院初审后推荐到人事处。
2、评审推荐:学校组织3名以上专家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邀请函及国外留学单位等进行评审,提出拟推荐人选。
3、推荐公示:拟推荐人选校内公示3天。
4、推荐上报:公示无异议人选上报国家留基委审批。
三、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与学院推荐:2015年8月28日—31号。学院31日前将申报人纸质材料交至人事处培训科。
2、学校评审与网上公示:9月1日—5日。
3、公示通过人选网上报名:9月6日—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资格保留至2016年3月20日。凡未按期派出,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在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2、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网址为http://www.csc.edu.cn/Chuguo/a8b0ccc120e24fd4836dba0c8320f553.shtml。请认真阅读,申请前务必准备好申报材料(特别是在有效期内的外语合格材料、正式邀请函及访学依托项目材料)。
3、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①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擅自放弃留学资格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
③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④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⑤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⑥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除外);
⑦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但以下所列留学回国人员不受此限制:中德学者短期交流项目(DAAD/DFG)、中德博士生联合研究项目、日本电通博士研究项目、日本学术振兴会论文博士奖学金项目、中国-苏格兰博士生教育及科研合作伙伴关系项目(访问学者)、希腊互换奖学金项目(暑期研修生类别,留学期限1个月)、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提供国际旅费资助)、留学身份为本科插班生/本科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项目。
附件:1.外语合格条件
2.申请材料及说明
3.出国留学申请表
4. 项目选派录取工作函
人事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5年6月17日
附件1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doc
附件2_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doc
附件3_《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