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湖北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5〕122号)、《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19号,以下简称“119号文件”)、《ok138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管理办法》(三峡大人〔2013〕39号,以下简称“39号文件”)和《ok138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专题会议纪要》(纪要专题〔2014〕1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公司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申报对象为公司2015年度在编在岗并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高教系列申报对象详见39号文件和纪要专题10号文件(含计划内培养的学习人员)。
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必须经人事处推荐,通过其他单位申报的,视为违规参评。
二、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5月22日-5月29日)
申报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等原件,申报高教系列任职资格的教师还要求提交高等学校教团队格证、教研教改论文与项目审查表、指导老员工竞赛审查表、主持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审查表、出国研修(或国际会议学术报告)审查表、社会工作审查表。
除手工填写的《评审表(呈报表)》外,各类职评相关文件均在人事处网站首页的“文件下载”栏下载。
(二)资格审查(6月1日-6月3日)
集团对申报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学历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上述相关证书与审批(审查)表等进行综合审查。职称报名资格审查材料(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除外),原则上在进行资格审查时提交,否则将视为不具备申报资格。
高教系列资格审查由各学院职称工作人员负责,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审查。其他系列资格审查由人事处负责。
资格合格人员申报花名册报人事处,同时领取《评审表(呈报表)》,并缴纳相关费用。
(三)材料报送(6月4日-6月8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职评指南要求报送职评材料。
高教系列的职评材料各单位组织验收。其他系列的职评材料由各单位整理后统一报送至人事处验收。
(四)材料公示(6月9日-6月15日)
个人所有职评材料须集中公示3天,高教系列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其他系列由人事处组织。其他系列除学校公示外,各单位还须公示《一览表》1周以上。
(五)学科组评议、评委会评审(或推荐)、结果公示
1.高教系列副高的评审(学科组评议6月16日-6月19日)
副教授的推荐评审,由各学院学科组自行组织,严格按照学校分配的副高职数控制通过人数。各学科组须对通过人员进行排名,其中排名前80%人员如无资格审查问题、一票否决问题等原因,在学校评委会阶段不再设置淘汰率;排名在后20%人员,按照学校总体指标剩余情况由校评委会评审。
2.高教系列正高的评审(学科组评议6月16日-6月19日)
学科组按照学校分配的职数推荐,通过人员进入学校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参加评审。有评审权限的学科由省职改办控制最终通过率,无评审权限的学科按照省下发职数报省厅参评。
3.其他系列的评审由学校统一组织(6月22日-6月26日)。
(六)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职称评审(或推荐)结果(6月底)。
(七)材料报送(7月初)
人事处负责将各系列职评材料报送省各高评会办公室。
三、材料审核权限
教务处、研究生院、员工处等部门负责审核教学工作量材料,科学技术处负责审查科学研究材料和国际学术报告材料,教务处、高教所负责审核教研教改材料,学院负责审核社会工作材料,人事处负责审核出国研修材料。外语计算机免试、转评及破格审批材料由各单位统一至人事处办理。
四、职评材料要求
职评业绩材料包括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等,必须是在任现职以来至各专业评委会截止接收材料时间范围内,必须按《职称申报指南》整理装袋,不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五、有关规定
(一)专业技术人员按其岗位所属职称主系列申报职评。申报教授、副教授应按照岗位类型申报。
(二)评审条件除按湖北省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执行,申报高教系列还须符合39号文件和纪要专题10号文件)有关规定。
(三)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及有效期、转评问题及任职年限计算等问题,按《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文件执行。
(四)高教系列水平能力测试
高校教师申报教授、副教授,继续以评教评学结果作为水平能力测试的依据。近两学年中,评教评学排名在后10%的不得申报评审。
高教系列水平能力测试由学院把关,申报人2013、2014年四个学期的评教评学成绩,以申报学科所属学院为单位确定排名后10%的教师名单,各学院在职评报名时要形成专题报告。
2013、2014年未参加评教评学的教师(包括临床教师、思政教师)申报教授、副教授,则由学院综合考核评分,考核方式为专家听课(占70%)和平时教学考核(占30%)结合,学院确定其是否排名在学院后10%。
思政教师的水平能力测试由员工处牵头,马克思主义学院与员工处共同研究确定。临床教师的水平能力测试由临管中心负责。
六、起点职务认定
(一)认定对象
近年学校引进并考核合格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不含“五大”毕业生)。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原则上不再重复认定。
(二)个人申报
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硕士认定讲师的,还需提交高等学校教团队格证书、《社会工作审查表》、《科研材料审查表》)。资格审查合格后填报《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1份)。
(三)单位推荐
各单位负责考核申报人在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签署考核意见,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
(四)评委会认定,结果公示。
七、职评费用
(一)报名费:10元/人。
(二)评审费
起点职务认定,20元/人。
集团有评审权的,高级300元/人、中级150元/人、初级80元/人。
其他无评审权的,学校推荐评审阶段,高级150元/人、中级120元/人;湖北省评审阶段,高级300元/人,中级150元/人。
八、职评纪律
严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公开公正、择优晋升”的原则。在评审过程中坚持“五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职数公开、评审办法公开、个人提交的主要职评材料公开、评审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申报人、评委及工作人员违反39号文件相关规定的,按管理权限追究其责任。
九、工作要求
(一)职称评审工作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教职工关注程度高,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审核、稳慎操作。按照单位职责范围,实行谁主管、谁审核,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
(二)各单位要将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和要求及时通知到相关人员(在外学习人员由现所在单位通知、2015年退休人员由退休时所在单位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
(三)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5月25日前提交职称工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名单纸质盖章版至人事处(行政楼321室)。
(四)ok138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电话639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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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