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发布的《关于开展2016年度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三峡大资〔2016〕33号),现将公司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统一提供资产清查基准帐,即“学院资产清单(截止2016.12.21).xls”。该清单在学院工作群共享中下载。
二、清单中资产的“领用人”即为资产责任人,也是本次清查的责任人。本次清查以领用人自查为主,学院负责审核,学校重点抽查。
三、在“学院资产清单”的“领用人”列“筛选”出领用人姓名,自动形成领用人名下的资产清单。领用人以此清单,对照实物逐一核对。
四、领用人检查自己名下资产是否贴有“ok138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资产标签。需要打印“ok138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资产标签的,请在“是否补打校资产标签”列注明。
五、资产领用人需要变更的,在“领用人变更”列填上变更后的领用人姓名,当事人双方应预先协商,达成一致。
六、资产存放地名称需要变更的,在“存放地变更”列填上新的存放地。
七、有待报废的资产,在“存放地变更”列注明“待报废”。(重要说明1:有待报废的资产先自行存放,请勿主动交给资产管理员;2:按学校要求,“购置年限超过12年的笔记本电脑须强制报废”,即2004年12月31日以前的笔记本必须标注为待报废。)
八、有账无物的情况,视为资产丢失,除在“存放地变更”列注明“无物”外,还要提供相关证明和说明材料(说明人的落款必须手写签名)。纸质材料交资产管理员备案。
九、清查完毕,将清查结果保存为“领用人姓名--学院资产清单(截止2016.12.21).xls”文档,并通过QQ传给资产管理员(QQ:2912446744,不接收电子邮件)。由资产管理员统计备案。
十、领用人自查截止时间:2017.1.7。若领用人逾期未传“领用人姓名--学院资产清单(截止2016.12.21).xls”文档,则视为领用人名下资产没有异动。
十一、相关事宜可咨询学院资产管理员张红卫老师,电话:639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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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