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依据
《ok138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教职工请假的暂行规定》(三峡大人字【2002】15号)
二、办理程序
1、探亲假
教职工填写《探亲审批表》,报所在单位同意后,报人事处工资福利科(行政楼三楼323室)。
2、事假
教职工报所在单位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若因私出国、出境,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人事处工资工资福利科(行政楼三楼323室)。事假全年累计超15天的,须报人事处审批。
3、病假
教职工本人持二甲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相关材料,报所在单位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病假超一个月的,持相关诊断材料报校医院审定后,报人事处审批。
4、婚假、产假
教职工报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批,交人事处工资福利科(行政楼三楼323室)。
5、丧假
教职工报所在单位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